精神疾病是一种心理障碍,可能会影响人们的感觉、行为和日常活动。精神疾病包括焦虑症、躁郁症、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它不仅会影响个人生活,还会影响子女。

澳大利亚统计局 2021 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每 5 个 16 至 85 岁的澳大利亚人中就有 2 人患有精神疾病。如今,父母一方因另一方患有精神疾病而在法庭诉讼中提出对子女事务的担忧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在家庭法体系中,精神病可能是法院限制父母接触子女的一个原因。

当父母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时,法院如何进行干预?

当儿童面临安全风险时,家事法庭有权下达以下命令:

  • 谁将对子女承担父母责任;
  • 孩子们住在哪里,与谁住在一起;
  • 子女与另一方父母相处的时间;以及 
  • 父母之间如何就孩子的问题进行沟通。

确定儿童的最大利益

在下达这些命令时,法院将考虑子女的最大利益。1975 年《家庭法》(澳大利亚联邦)第 60CC 条规定,首要考虑因素是"与父母双方建立有意义的关系对儿童的益处 " 以及 "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忽视或家庭暴力的身体或心理伤害的必要性"。

法院不会因为父母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就下达命令,限制其与子女在一起的时间。但是,一旦在亲子关系纠纷中提出指控,法院会考虑精神疾病是否会给子女带来风险,并查看相关证据。 一旦法院认定精神疾病对子女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法院将进行干预并下达命令。

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事法院在下达养育令之前,会考虑儿童遭受忽视、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可能性。此外,法院还将平衡风险与子女与父母双方建立有意义关系的需要。

Furlan & Furlan & Anor[2018] FCCA 3157

在这个案例中,母亲被诊断患有躁郁症。母亲接受了药物治疗,并自愿接受处方药物。尽管母亲有精神健康问题,但法院仍命令子女与母亲一起生活,并与父亲共处一段时间。法院指出,孩子们面临的风险是可能因母亲的精神健康问题而受到心理伤害和忽视。法院承认,很难预测每个个案何时会复发。

由于法院难以确定母亲精神疾病复发的可能性有多大,因此法院认为,让孩子们与母亲一起生活并与父亲相处符合孩子们的最大利益。为了取得平衡,法院还下达命令,要求母亲住在其父母家方圆 10 公里的范围内,并继续接受精神疾病治疗。这样的命令使得孩子们能够在父母的精神疾病得到适当治疗的同时,与父母保持有意义的关系。

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法院认为,孩子们可能面临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或者说,在权衡孩子们与母亲保持有意义的关系所带来的益处之后,至少是可以控制的。 

Pourmoayedi & Hedayatian(2007) FMCAfam 607

在本案中,母亲患有精神疾病,法院命令孩子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孩子不得与母亲接触。几年后,母亲对该命令提出质疑。

法院审议了一份精神病评估报告,其中指出,"母亲有复杂的精神病史,既有反复发作的精神病,又有严重的人格障碍。此外,她还有一贯的恐吓和骚扰行为,有时甚至是跟踪行为"。

法院接受了精神评估的意见,即 "母亲的行为极有可能不会有任何改变,而且对精神干预一直有抵触情绪"。法院下达了一项命令,要求孩子与父亲一起生活,父亲承担唯一的父母责任,孩子与母亲之间没有任何接触时间。这表明,法院在考虑相关证据后,可以命令父母一方与子女进行有限接触或不接触。